为增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督促粮食经营者履行必要的库存量义务,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经营者最低库存量与异常情况下最高库存量标准》(桂粮发〔2008〕21号),结合实际,bet365赌博专门制定工作方案,部署2018年度粮食经营者库存量核定工作任务。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抓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开展核定工作,历时20天,圆满完成了核定工作任务。
此次核定的对象主要是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和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企业,从事政策性粮食业务的企业不参加核定。全市共核定了55家企业,其中县(区)级44家,市直11家;全市55家企业核定的最低库存量(不分品种)共19743吨,异常情况下最高库存量(不分品种)共87627吨,为发挥粮食经营者库存粮食“蓄水池”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行必要库存量义务纳入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指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库存量标准的将依据有关粮食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录入企业的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年度守法诚信评价和分类监管的参考依据。(韦柱志)